- 索引号20240229-212655-35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9-01
- 有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施红翠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施红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阳街道治庭街153号附3号的《房屋共有权证》遗失,共有权证号:弥勒县房权证[2004]共字第00007005号,住宅面积:127.78㎡,非住宅面积:5.61㎡,共有情况:共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共有权证》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9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予以补发。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施红翠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