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229-221855-05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7-21
- 有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许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许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阳镇建设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土地证颁发号:弥集用(2003)字第0203号,宗地号:D-(01)-132,宗地面积:229.97㎡,用途:住宅,土地权属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无,证书编号:NO.01732002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8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予以补发。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祥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