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3136-69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8-05
- 有效性有效
毕绍文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弥(2024)公第0518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弥(2024)公第0518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0873—6125124
权利人 |
毕绍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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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
弥勒市西三镇戈西村委会新华二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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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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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180.00平方米 |
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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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屋所有权 |
224.37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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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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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