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3722-09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3-01
- 有效性有效
刘存生遗产继承公示(弥继(2024)第0022号)
继承公示
编号:弥继(2024)第0022号
申请人姜梅英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刘存生名下坐落于弥阳镇民主街139号(中医院)2-1-3-5房屋所有权继承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号:弥勒县房权证(2010)字第00021356号,房屋共有权证号:弥勒县房(2010)共字第00017177号。现回迁房屋坐落于弥勒市弥阳街道民主街弥勒印象41-1903号。经我中心初步审核,拟为其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我局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如对姜梅英申请遗产继承登记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3月18日)内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北路新政务服务管理局)不动产1、2号窗口
联系方式:0873-6161178
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