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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0086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4
  • 有效性
    有效

张永清转张莉仙遗产继承公示弥继(2025)第0005号

申请人张莉仙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张永清名下坐落于弥勒市虹溪镇太和村委会新龙村房屋所有权继承登记。土地证颁发号:虹土字第078号,经我中心初步审核,拟为其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我局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如对张莉仙申请遗产继承登记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5年2月19日)内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1、2、3、4号窗口

联系方式:0873-6161178


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