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178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3-07
- 有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静
兹有刘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街道人民路东侧福地半岛三期4幢1909号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云(2021)弥勒市不动产权第0002610号,宗地面积:11.98㎡,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3年5月20日;建筑面积:45.96m2 , 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静
202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