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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017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07
  • 有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静

兹有刘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街道人民路东侧福地半岛三期4幢1909号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云(2021)弥勒市不动产权第0002610号,宗地面积:11.98㎡,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3年5月20日;建筑面积:45.96m2 , 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静

202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