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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018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4
  • 有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耿国良、李琼

兹有耿国良、李琼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西二镇西龙街小集镇新区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云(2020)弥勒市不动产权第0006659号,宗地面积:50.80㎡,土地权属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76年06月06日;建筑面积:187.42m2 , 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耿国良、李琼

202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