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197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3-21
- 有效性有效
蔡桂兰继承公示弥继(2025)第0025号
申请人杨政文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蔡桂兰名下坐落于弥阳镇冉翁东路94号(电影公司)5-1-4-7房屋所有权继承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号:弥勒县房权证【2011】字第00025181号,房屋共有权证号:弥勒县房【2011】共字第00019907号。现回迁房屋坐落于弥勒市弥阳街道髯翁东路*号*经我中心初步审核,拟为其办理该宗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我局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如对杨政文申请遗产继承登记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5年4月11日)内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1、2、3、4号窗口。
联系方式:0873-6161178
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