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021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3
  • 有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信荣、雷国丽

兹有杨信荣、雷国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新哨镇新哨二组半坡地(西梭白小区)*号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弥勒市房权证(2013)字第00031739号,弥集用(2013)字0193号,宗地面积:153.25㎡,土地权属性质:宅基地;建筑面积:350.26㎡ , 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信荣、雷国丽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