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236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4-18
- 有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弥不动产(2025)第004号
因下列宗地已由弥勒市人民法院纠纷调处,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云2504执667号)],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6日
因下列宗地已由弥勒市人民法院纠纷调处,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云2504执667号)],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