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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0236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8
  • 有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弥不动产(2025)第004号

因下列宗地已由弥勒市人民法院纠纷调处,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云2504执667号)],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