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356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4-30
- 有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山淑芬
兹有 山淑芬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弥勒市弥阳街道吉山南路85号(万利元)A1-*号商铺 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弥国用(2010)字第0799号,宗地面积:33.07㎡,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终止日期:2076-08-16;建筑面积:121.50㎡ ,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卫红、梁燕、梁清、梁英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