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463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5-23
- 有效性有效
陈登寿(已故)、李秀芬(已故)继承公示弥继(2025)第0048号
申请人陈霞、窦友芬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登寿(已故)、李秀芬(已故)名下坐落于弥阳镇吉山南路*号*号房屋所有权继承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号:弥勒县房权证【2002】字第00002900号,房屋共有权证号:弥勒县房【2002】共字第00002234号。经我中心初步审核,拟为其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我局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如对陈霞、窦友芬申请遗产继承登记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5年6月11日)内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1、2、3、4号窗口
联系方式:0873-6161178
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