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509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5-30
- 有效性有效
刘伯英继承公示弥继(2025)第0049号
申请人普绍武、普绍红、普绍群、普绍伟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刘伯英名下坐落于 弥勒市拖白煤矿*幢*号房屋所有权继承登记。现回迁房屋坐落于弥勒市弥勒大道以西湖泉湾*号*期*。经我中心初步审核,拟为其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我局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如对 普绍武、普绍红、普绍群、普绍伟 申请遗产继承登记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5年6月16日)内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1、2、3、4号窗口
联系方式:0873-6161178
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