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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063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1
  • 有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张柏艳、李永红

兹有张柏艳、李永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镇环城东路*号 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弥勒县房2006共字第(00009894)号,弥勒县房权证2006字第(00012121)号,土地颁发号;弥国用(1995)字第03151号,宗地面积:78㎡,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划拨;建筑面积: 53.41㎡ , 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柏艳、李永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