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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065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8
  • 有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殷小华

兹有殷小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街道锦屏路与莲花路交叉口巨人·北辰花园*号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云(2023)弥勒不动产权第0004642号,宗地面积:33.05㎡,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83年10月18日;建筑面积: 124.64㎡ , 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小华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