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660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7-16
- 有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赵建升、王彦琼
兹有赵建升、王彦琼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街道髯翁路与弥勒大道交叉口中龙·时代中心A区*号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云(2023)弥勒市不动产权第0014101号,宗地面积:23.35㎡,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 终止日期:2087年1月15日,建筑面积:130.57㎡,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建升、王彦琼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