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678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7-25
- 有效性有效
刘红梅继承公示弥继(2025)第0075号
申请人 曾凡奚 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 刘红梅 名下坐落于 弥勒市弥阳街道西秀园以南湖泉尚景二期*幢*单元*号 房屋所有权继承登记,不动产权证号:云(2023)弥勒市不动产权第0005383号。经我中心初步审核,拟为其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我局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如对 曾凡奚 申请遗产继承登记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5年8月7日)内向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1、2、3、4号窗口
联系方式:0873-6161178
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