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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0746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9
  • 有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段菊仙、朱光明

兹有段菊仙、朱光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弥勒市弥阳镇仕金街*号(阿细丽园小区)*幢*单元*号 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 弥勒市房权证2013字第(00031889)号,宗地面积: 37.97㎡ ,土地权属性质: 国有出让 ,建筑面积:83.81㎡,用途: 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菊仙、朱光明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