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856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9-10
- 有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弥不动产(2025)第012号
因弥勒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建设使用权,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弥勒市人民政府文件(弥政复〔2024〕19号),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0日
因弥勒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建设使用权,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弥勒市人民政府文件(弥政复〔2024〕19号),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