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1251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12-08
- 有效性有效
段艳英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段艳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街道冉翁西路*(市人大)*幢*单元*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云(2024)弥勒市不动产权第0007111号,宗地面积: 31.92㎡,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89年7月22日;建筑面积:127.59㎡,用途: 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艳英
2025年12月8日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