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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140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6
  • 有效性
    有效

李天华、何红仙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李天华、何红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阳镇古城社区大古城小组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弥勒县房权证(2005)字第00010532号、弥勒县(2005)共字第00008137号,宗地面积:130㎡,土地权属性质:宅基地,建筑面积:233.99㎡,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天华、何红仙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