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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6-0023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2
  • 有效性
    有效

傅卫平、刘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傅卫平、刘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街道桃园路50号(红河烟厂宿舍)*幢*号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云(2021)弥勒市不动产权第0000067号,宗地面积:19.38㎡,土地权属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78年10月20日;建筑面积:96.11㎡,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傅卫平、刘薇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