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6-00592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3-03
- 有效性有效
赵正兴(已故)、李光琼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赵正兴(已故)、李光琼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镇西山路*号(烟草公司宿舍)*号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①房屋所有权证号:弥勒县房权证[2003]字第00004429号,②房屋共有权证号:弥勒县房[2003]共字第00003843号,③土地使用权证号:弥国用(2003)字第0308号,宗地面积:19.02㎡,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建筑面积:107.01㎡,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光琼、赵晟、赵艳莉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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