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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6-0063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1
  • 有效性
    有效

刘国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刘国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街道上清路以南庆来路(福地天街一期)*号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云(2025)弥勒市不动产权第0006576号,宗地面积:33.44㎡,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79年3月22日;建筑面积:108.29㎡,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国圳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