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6-00650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3-17
- 有效性有效
高桂珍(已故)、刘贵红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高桂珍(已故)、刘贵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阳镇西后街*号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弥勒县房权证【2001】字第00000168号,弥勒县房【2001】共字第00000122号,建筑面积:76.09㎡,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贵红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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