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6-00658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3-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弥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南路*号的产权证书遗失,产权证号:弥国用(2007)第0631号,宗地面积:559.60㎡,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划拨,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顾雪宾)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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