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6-01628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9-23
- 有效性有效
胡永萍、张德明房产证已办理转移登记,土地证未办理转移登记公告弥(2026)转第001号
兹有胡永萍、张德明,2010年7月26日购买孙永文所有的,位于弥勒市虹溪镇北门街虹溪中学*的房屋,已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持有弥勒县房权证[2010]字第0002294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弥勒县房[2010]共字第00018395号的房屋共有权证,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转移,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弥国用(2001)0549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孙永文。
因无法联系上孙永文,现胡永萍、张德明单方申请换发土地和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照胡永萍、张德明单方申请为其办理换发土地和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 不动产1、2、3、4号窗口)
联系方式:0873-6161178
特此公告!
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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