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20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3-3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弥办发〔2017〕28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弥勒市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弥政办发〔2017〕172号)等文件要求编写。本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民政重点领域社会救助信息、灾害救助信息、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殡葬管理信息、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社会组织信息等6项;其次是党务政务公开、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公布方式为政府网站、阳光弥勒、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政务服务+互联网”、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本报告按照要求于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弥勒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弥阳镇民康路,邮箱:mlmz20@126.com,邮编:652399,电话:0873-6122220)。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要求,现对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2017年,市民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为促进弥勒经济较快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政务信息环境。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初组织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研究信息在采集、审核、上报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三强化宣传,落实责任;四是注重总结,提升质量。并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指定了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材料上报工作。同时,以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阳光弥勒”“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网站为辅,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力争年内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弥办发〔2017〕28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弥勒市人民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弥政办发〔2017〕172号)通知要求。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共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7年,我局起草报经弥勒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的规范性文件有《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精准低保积分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17〕186号)《弥勒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弥政办发〔2015〕186号)《弥勒市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3条,并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5条;阳光弥勒网站公开7条;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公开15条;“政务服务+互联网”公开12条;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1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以弥勒市政府门户网站、阳光弥勒、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政务服务+互联网”、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媒体媒介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无。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统一管理、统一申报。因此,不存在受理申请的情况 。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统一管理、统一申报。因此,不存在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7年,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军事住所、部队番号、涉军群体个人信息、婚姻登记个人信息等;不予公开原因: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军事机构和军事住所不予公开;二 是个人隐私的不已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市民政局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及时改进。主要问题是:公开的重要信息不够;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夯实基础、扩大范围、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贯彻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内容,强化督促检查,努力把民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拓宽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围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权限范围、工作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落实。加强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是做好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和规范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认真研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中的新问题,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类申请。
三是加大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围绕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工作公开、服务民生公开的督促检查,创新督促检查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民生资金发放领域的督促检查,回应社会关注,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四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和规范办理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促进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五是提升队伍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同时,认真学习其他部门的先进经验,查找本单位差距,积极改进工作,推动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弥勒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弥勒市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1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县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0 |
州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秦绍华 审 核 人:毕树权
填 报 人:连绍文 联系电话:6122220
填报日期:2018.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