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3944-45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4-03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度弥勒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市级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市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4年度弥勒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4年度弥勒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按计划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制定抽查方案
各成员单位涉及的抽查计划要按“一计划一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并根据要求做好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二、周密组织计划实施
要合理组织实施年度抽查计划,均衡推进抽查计划进度,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抽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进行。严格审核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坚决防止重复抽查。年度抽查结果录入公示等全部工作务必于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当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并公示。同时,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情形的,要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不得以口头教育等代替;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防止“一抽了之、一查了之,查而不处、查而不罚”等情况发生。
三、总结经验,做好材料收集工作
请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双随机抽查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情况,于11月30日前将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总结和“一计划一方案”加盖公章后反馈至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尚琳凡,联系电话:3065279,邮箱:2277208591@qq.com。
附件:1.2024年度弥勒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2024年度弥勒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弥勒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