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民政局
- 文号弥民发〔2017〕14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
各相关科室: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的通知》(弥政发〔2017〕29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涉及我局主办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方案。
一、工作任务分解
(一)加快推进“红河养园”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赵维彪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连绍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二)继续抓好各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完成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及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赵维彪
责任科室: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
责任人:连绍文、李春学、何金祥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三)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完善防灾救灾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赵云梅
责任科室:救灾科
责任人:杨建生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四)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责任领导:李琼仙
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
责任人:付绍生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二、工作要求
(一)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分解任务。责任科室分别于2017年7月5日、10月5日、12月25日前将承办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责任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二)责任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报制”。各责任科室于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表》,经责任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弥勒市民政局
2017年3月9日
弥勒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