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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关于实施城乡低保精准施保试点方案的通知

虹溪镇、西二镇民政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2017〕7号)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强基础、提效能、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2017〕3号)精神,切实做好弥勒市城乡低保精准施保工作,按照《弥勒市精准低保积分制实施办法》要求,弥勒市民政局经局党政班子研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虹溪镇密纳村委会和西二镇茂卜村委会开展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低保精准施保为主题,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清查、整顿彻底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及应保未保等问题,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达到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使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提升低保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深入调查了解贫困户基本情况,严格执行申请、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率,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水平,杜绝“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及应保未保等问题的发生。试点工作要积极探索精准施保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达到向全市推广的目的。

  三、试点单位

  选定虹溪镇密纳村委会和西二镇茂卜村委会作为试点单位。

  四、参试单位及分工

  (一)赵维彪副局长、李春学负责指导虹溪镇密纳村委会试点工作,抽调弥阳、新哨、竹园、朋普、东山、江边、巡检司、五山等乡镇民政助理员到虹溪镇密纳村委会参加试点实际操作培训(联络员:李春学,联系电话:13708634250)。

  (二)李琼仙副局长、李守芝、范红芊负责指导西二镇茂卜村委会试点工作,抽调西一、西二、西三镇民政助理员到茂卜村委会参加试点实际操作培训(联络员:李守芝,联系电话:13988018859)。

  (三)参加试点工作人员由试点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工。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7年7月1-10日):研究制定方案,提出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7月11-20日):确定试点方案和试点单位,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宣传工作;

  (三)启动实施阶段。(7月21-31日):各工作组入户调查、精准识别,对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边缘群体进行量化评分,精准施保。

  (四)总结验收。(8月1-10日):由市民政局对两个试点单位量化评分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验收,评估结果良好后向全市进行推广。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对开展精准施保工作试点要高度重视,作为今后长效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典型示范,实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参加试点工作人员,要不折不扣地按照《弥勒市精准低保积分制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 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动真格,真解决,见实效。切实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立足实际,创出特色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立足实际,紧紧围绕精准施保这个核心,大胆尝试,切实把理念创新和方法创新贯穿于整个试点过程中,不断拓展和完善精准施保新途径、新方法,为弥勒市全面铺开精准施保提供经验。

                          弥勒市民政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