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民政局
- 文号弥民发﹝2017﹞19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相关单位:
根据《弥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批复》(弥机编〔2014]〕40号)及上级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经2017年3月15日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弥勒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同时废止《弥勒市民政局关于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低收入认定中心)的通知》(弥民发〔2014〕66号)。调整后的弥勒市居民家庭经状况济核对中心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春学(兼任)
副主任:范红芊
成 员:杨志伟
弥勒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要职责:依据《弥勒市民政局家庭经济核对工作制度》,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及家庭申请社会救助经济状况核对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核对办法和措施,以及对全市社会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指导、管理、收入比对;负责接受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具相关核对结论报告并及时反馈给申请核对单位,为审批工作提供可靠依据;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建设等。
弥勒市民政局
2017年3月21日
抄送: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民政所,各相关单位。
弥勒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