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4344-002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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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12-1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2020/2021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助学金和雨露计划资助金发放名单公示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弥勒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弥办发〔2016〕36号)、《弥勒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弥办发〔2017〕120号)和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弥勒市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实施方案(试行)》(弥开组办〔2018〕9号)等文件精神,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我市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进行全覆盖补助。
补助标准:幼儿园学生1500元/生/学年,小学学生300元/生/学年,初中学生500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生800元/生/学年,高中学生1000元/生/学年,一般中高职学生3000元/生/学年,东西协作中职学生6000元/生/学年(东西协作中职学生含市级补助1000元的交通和生活费),大专院校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生,二本院校学生一次性补助4000元/生,一本院校学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生,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生。
“弥勒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金”和“雨露计划”资助金,由在校就读的弥勒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或监护人于年内10月31日前主动向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提供《弥勒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金申请承诺书》进行申请,未申请或未按时递交申请承诺书、材料不完整者视为学生自动放弃当年补助。“弥勒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金”和“雨露计划”资助金享受对象由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和乡镇扶贫部门共同负责核查确认、审批、公示,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发放和发放公示,资金统一通过银行卡进行发放。
我市2020/2021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助学金和雨露计划资助金857.98万元、补助人数8,561人,截止2020年12月17日各乡镇中心学校分两批已将该资金发放完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号)及《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的要求,现对“弥勒市2020/2021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助学金和雨露计划资助金发放名单”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7日到2020年12月26日。
2.欢迎社会各界及受助学生和其家长进行监督。
3.在公示期内,若发现自己在公示名单中,但在2020年12月17日还未足额收到资助金者,请及时向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和弥勒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乡镇中心学校和弥勒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及时进行处理和答复。
监督电话:0873-6123373
受理机构:弥勒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陈老师
附件:弥勒市2020/2021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助学金和雨露计划资助金发放名单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