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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4428-65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2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19/2020学年职教扶贫东西协作州级配套资助金发放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教职成厅〔2017〕4号)、职教东西协作及第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的规定和《红河州教育局 红河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东西协作职教扶贫工作的通知》(红教联〔2017〕35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职教东西协作州级交通费和生活费专项配套补助资金对我市选送前往广州、天津两地中职学校就读的所有学生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2017级在校生2000元/生(其中州属学校送读9人的配套资金由原送读单位州属中职学校核发)。2018级在校生1000元/生。2019级在校生州级配套资金1000元/生,扣除州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送前培训费240元/生外,实际核发760元/生。

  本项资助金共计18.616万元,享受对象由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和乡镇扶贫部门共同负责核查确认、审批、公示,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发放和发放公示,资金统一通过银行卡进行发放。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号)及《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的要求,现对“红河州2019/2020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州级交通费和生活费补助金”进行公示。

  1.本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6日到2020年1月2日。

  2.本公示名单表,欢迎社会各界及受助学生和其家长进行监督。

  3.在公示期内,若发现已在就读但未在公示名单中,请及时向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和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科反映,乡镇中心学校和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科将及时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873-6222739

  受理机构: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科

  联 系 人:杨老师

  附件:弥勒市2019-2020学年职教扶贫东西协作州级配套资助金发放名单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