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4523-746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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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2-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校外培训机构第三批白名单公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发〔2018〕169号)、《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和《弥勒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弥勒市民办教育机构专家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弥教发〔2018〕199号)等文件精神,弥勒市教育局会同弥勒市民政局、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治理行动。经过摸底排查、现场评估、限时整改、申报审批等程序,对全市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规范治理。
建议广大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要盲目攀比;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一定要到有资质(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信誉好的机构,不要一次性交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而且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责,依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现将弥勒市第三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73-6222739
附件:弥勒市校外培训机构第三批白名单
弥勒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