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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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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18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弥勒市贯彻红河州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的实施意见》(弥发[2014]22号)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406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调配优化教师结构,补充城区部分紧缺学科教师,加快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决定面向市内公开考试选调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弥勒市乡镇中小学(含弥勒二中、弥勒三中)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履职条件。
3.学历和教师资格要求:初中教师岗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选调岗位相应种类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年龄:小学选调岗位为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初中选调岗位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服务年限、任教年限和专业要求:
(1)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三年,且乡镇工作服务年限满5年(其中,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四项目”人员,在“四项目”岗位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
(2)报考初中选调岗位须在中学教学岗位任教选调岗位学科2年以上(2015年9月及以前任教)且现仍在岗,或现在中学教学岗位不少于2年且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其中报考体育、美术和英语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
(3)报考小学选调岗位须在中小学教学岗位任教2年以上(2015年9月及以前任教)且现仍在岗。其中报考英语、计算机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
6.现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为一级教师及以下职称,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考试资格。城区直属学校(含租舍明德小学)教师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三、选调办法
考试选调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学校遴选与市教育局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通过学校遴选确定面试人员,再进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选调学校制定学校选调教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报备后,由选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照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遴选确定面试人员上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若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学科不开考,岗位数为2个及以上的根据报名人数及开考比例确定开考岗位数。
2.面试组织。面试采用上课方式进行,上课为普通课堂(不使用电脑、电子白版等电子设备)。备课时仅提供统一的教材及教辅资料。
面试内容现场临时提前5分钟随机抽题确定,由考生作60分钟准备后进行面试。考生通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并按顺序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成绩计算。学校遴选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学校遴选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办理流动聘用手续。
四、报名及考试组织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下午17:00止。报名地点:到各选调学校报名。
(二)报名方式
报名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经现任教学校审核属实签章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和一张本人近期1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考生姓名)。
报名联系方式:
弥勒市第五中学:联系人:王云忠,联系电话:13887358007
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联系人:张 超,联系电话:13529462229
弥勒市弥阳中学:联系人:潘宪春,联系电话:13408962931
弥勒市第一小学:联系人:杨晓莉,联系电话:15287379399
弥勒市第二小学:联系人:赵 伟,联系电话:13769313116
弥勒市古城小学:联系人:李志坚,联系电话:13887558028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选调学校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学校遴选时间:2018年8月3日以前完成,具体由各选调学校确定。地点:各选调学校。
面试时间:2018年8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届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
面试地点: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
(五)面试组织
面试由弥勒市教育局组织。
五、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开考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加试面试提问答辩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二)体检和资格复审
由弥勒市教育局对拟聘人员组织体检和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聘用。若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从报考本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三)办理聘用
聘用以工作调动的方式办理,由弥勒市教育局、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
选调学校实行岗位设置和考核聘用管理,且选调的教师由选调学校根据学校岗位聘用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聘用,调入教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考核和聘用。
六、其他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证书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且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让有意愿参加选调的教师知晓选调工作和考试办法,积极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报考。同时,做好本学校教师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信息、履职情况等审核签章工作。
本公告由弥勒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弥勒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