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4847-95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0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致全市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全市农民工朋友们:

  大家好!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地相继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在疫情还处于比较严峻复杂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新春佳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探亲访友、亲朋聚会等都会增加疾病传播风险。为了广大农民工朋友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呼吁:

  一、加强个人防护。请您爱护环境卫生、保持室内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尽量减少外出、尽量不要到人员密集的场所、尽量不参加聚餐聚会等集体活动。确需外出,请务必戴口罩,戴后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自己拿开水烫一下再扔,或者定点焚烧,以免病毒传播。

  二、积极主动配合。疫情发生期间,请从湖北省疫情发生地返乡的农民工朋友做到以下几点:1.请及时告知所在乡(镇、街道)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及村民小组(居民小组),以便医务人员上门指导防控;2.居家隔离14天,14天后如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可解除隔离;3.在隔离期间不要走亲访友、不要与外人接触;4.在隔离期间保持住所的室内通风,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休息、注意营养、增强体质;5.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请戴上口罩马上就近到弥勒市定点医疗机构(弥勒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就诊期间请配合好相关医务人员的调查和问询。

  三、保持良好习惯。禽畜喂养、屠宰时要戴好口罩,与禽畜接触后要洗手,不食用病、死禽畜,烹调肉类、蛋类一定要彻底煮熟,不食用“生皮”等生制食物,减少凉菜、未经烹调蔬菜的食用。杜绝捕捉、贩卖、喂养、食用野生动物。保持良好健康的饮食习惯。

  四、相关注意事项。疫情发生期间,请您注意以下几点:1.请注意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后、护理患者后、餐前便后、接触动物或处理动物粪便后,务必使用肥皂和流水洗手;2.请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不要相信网络传言,不信谣、不传谣。

  五、就业活动安排。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从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将暂停举办各类现场就业招聘等人员聚集的活动。同时,全市将利用“弥勒职场”“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线上平台,适时发布岗位信息,向广大农民工朋友提供网络招聘求职服务,促进劳动者安全有序流动。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