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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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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18年第一批社保补贴228.62万元即将发放到位
近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四举措,有序开展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进一步缓解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压力,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充分享受到就业优惠政策。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led电子屏播放、悬挂布标、加强社会宣传等方式,对政策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申报材料等信息做好宣传工作,使就业困难人员了解政策、及时申报并享受政策。二是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及时调整补贴标准。将补贴标准由2017年的按实际缴费额的30%调整至40%,补助金额人均比去年增加1236元。三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水平,保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简化办事流程,提供便民服务卡、申请表格模板等,提供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申请社保补贴“一条龙”服务。四是强化监督,严格审查把关。对申报条件、认定办法、申报手续及所需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享受政策人员名单及养老、医疗保险补贴金额及时在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保障应补尽补、该补才补,以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用。
2018年,弥勒市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对具有弥勒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费额的40%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第一批共有715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申报补贴条件,补贴金额为228.62万元。其中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671人,补贴金额220.82万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的44人,补贴金额7.80万元,现已进入公示阶段,公示结束将兑现至相关人员手中。2018年,社保补贴个人享受全年金额比去年增加1236元(按中档计算),发放方式全部由银行代发,第二批补贴预计在11月底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