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49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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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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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开发135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助力脱贫攻坚
为切实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三无”人员(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未就业劳动力的就业脱贫问题,弥勒市鼓励乡镇积极开发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等公益性岗位,在全市12个乡镇开发了135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大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就业,通过宣传发动、组织招聘、拟聘用公示、签订用工协议及岗前培训等环节,135名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于2019年1月1日全部上岗,补贴标准为300元/人/月,所需资金从州级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一季度共支付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12.15万元。
通过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解决了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实现稳定就业,稳定增收、稳定脱贫。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岗位在脱贫攻坚中带动作用,助力脱贫攻坚。 (弥勒市人社局 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