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490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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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9-0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社局完善三个制度扎实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增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信心,促进其逐步提高家庭收入,弥勒市人社局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一是规范程序,完善审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流程,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对各单位报送的岗位申报材料和资金补贴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提高审核效率的基础上,有效杜绝漏报或错报现象。
二是阳光操作,完善定期公示制度。为了确保补贴工作阳光透明、公开公正,对补贴涉及人员、补贴金额等信息及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公示栏进行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监督,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就业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督查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情况抽查,使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推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健康发展。重点监察公益性岗位待遇落实、职责执行、享受政策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使公益性岗位真正发挥作用,合理设岗、按需设岗、确保有人、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确保就业资金安全使用。
2019年,弥勒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914个,实际就业人数705人,批准 弥阳镇政府、林业和草原局等 59个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37人,主要从事保洁、绿化、门卫、社会治安协管员等工作。一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经审核、公示后,共拨付133.1万元;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在结束审核、公示流程后也将及时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