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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4857-85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广 优 细 勤”四步骤落实政策扶创业带就业

  弥勒市坚持把扶持创业作为新时期促进就业的关键点,以创业带动就业为目的,以担保贷款政策助推创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

  一是“广”宣传。通过结合各类招聘活动、人社政策宣传、“大党委”服务社区等各种活动载体向广大创业人员宣传创业贷款模式、贷款额度、贴息申报流程及相关政策,并发放创业贷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互联网+”方式进行宣传,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创业贷款政策,解读创业贷款申报程序、贷款额度和贴息政策;长期在局内服务窗口、经办银行服务窗口发放创业贷款政策资料,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创业人员了解政策,运用政策。

  二是“优”服务。以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大力提升创业贷款工作服务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指导的方式让乡镇经办人员详细掌握政策并熟悉操作流程,建立限时办结制、实行“贷款政策一次性告知,贷款资料一次性核实,贷款考察一次性进行,贷款审批一次性办结”的“四个一”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操作管理和审查审批程序,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

  三是“细”审核。严格做好贷前审核工作,防范贷款风险,对申请人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核对原件,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在贷款申请期,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员组成3个实地审核工作组,按照每天至少派出2组、每组至少审核2个乡镇的工作目标,对申请贷款对象经营项目上门进行现场审核,并保存审核记录,由银行对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创业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四是“勤”回访。建立了定期回访制度,采取电话联络、实地上门等形式,通过回访能够对贷款户创业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回访,掌握创业者贷款经营动态,协助贷款户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业贷款放得出、收得回、见效益,真正让创业人员得到实惠。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2519万元,扶持263人实现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23万元,扶持506人实现创业,创业带动就业50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