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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4907-95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1-2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社局采取“创、保、严”三字措施提升妇女幸福感

  弥勒市人社局始终将促进女性就业平等、完善女性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妇儿合法权益等工作摆在首位。采取“创、保、维”三字措施,做好妇女服务工作,提升妇女幸福感。 

  一是帮助妇女就业突出一个“创”。 努力推进妇女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弥勒市域内的红河州弥勒市青年创业示范园、中国弥勒电子商务创业园先后被评定为省级创业园,市人社局争取到100万元省级创业园补助,两个创业园共吸纳51名创业妇女入驻园区创业,带动203名女性就业。同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亿元,扶持1109名妇女成功创业,带动5000余名妇女就近就业。 

  二是解决后顾之忧落实一个“保”。在全州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统筹,为女职工带来了福音。妇女参加失业、养老、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的参保率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逐年提升,有效解决妇女社会保障问题,248名女职工获得了生育保险支付90.26万元。 

  三是维护妇女权益突出一个“严”。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企业与2761名女工签订劳动合同,开通妇女儿童劳动维权“绿色通道”。对违反规定强迫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以及不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16年,深入厂矿、工地、企业等用工单位开展日常巡查532次,为365名妇女讨回工资45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