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491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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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11-2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积极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弥勒市人社局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政策,扩大政策知晓度。制定弥勒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原则方法、岗位类别、安置对象、安置程序以及待遇管理等政策措施,调动用人单位开发和利用公益性岗位的主动性。同时,提高广大就业困难人群参与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政策的知晓度。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弥勒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要求,先申报岗位,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严格按照岗位开发、人员认定,补贴申报的程序,收集材料,公布信息,发放补贴,整理台账,保证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正常运行。
三是严格待遇审核。在用人单位报送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表之后,严格对照补贴标准进行审核,从而保证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安全正常使用。
截至现在,弥勒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934个,批准弥勒市老年大学、弥勒市统计局、弥勒市交警大队等62个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80人,主要从事保洁、绿化、门卫、社会治安协管员、公共交通协管员等工作。2017年一季度共审核拨付121.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