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mzj/2026-00013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民宗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9-18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和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2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的通知》(〔2026〕-60号)精神,2026年,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和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并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共5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2件;市政协委员提出并交由我局办理的提案共3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件。结合部门实际,拟对2026年办理工作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9月20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市民族宗教局反映。联系人:苗文彦,联系电话:0873-6129170。
附件: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9月18日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6年,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和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并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共5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2件;市政协委员提出并交由我局办理的提案共3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件。
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2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的通知》(〔2026〕-60号)要求,我局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以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研落实,抓实建议办理工作。分别于7月14日、20日将协办件办理以《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0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弥民宗函〔2026〕5号)、《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3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弥民宗函〔2026〕6号)、《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弥民宗函〔2026〕7号)、《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8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弥民宗函〔2026〕8号)等函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
在电话沟通协商的基础上,于8月17日、18日到西二镇人民政府、西一镇大云村委会莺歌塘村小组、巡检司镇下高甸村委会开展主办件实地调研和面商,于8月25日将主办件《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答复》(弥民宗函〔2026〕9号)、《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答复》(弥民宗函〔2026〕10号)、《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28号建议的答复》(弥民宗函〔2026〕11号)、《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弥民宗函〔2026〕12号)正式答复代表和委员。
截至9月18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按时完成,并将相关材料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代表对答复满意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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