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mzj/2026-0001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民宗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10-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项目一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项目二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部门项目三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市民族宗教局工作职能为: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加强朝觐事务管理,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与市委统战部合署)、政策法规科、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1个行政单位为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委民族宗教工作政治责任
1.坚持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纳入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政治巡察,纳入全市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建立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和党政领导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等机制。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7次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4次传达学习民族宗教工作相关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10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市宗教事务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议3次。
2.高位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坚持党建统领抓示范创建常态化,市委、市政府研究印发《弥勒市落实〈红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暨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安排,3次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参加州级创建工作推进会,按7个专项33个条块75个方面细化工作任务清单,纵深推进新一轮创建工作。
3.深化思想认识,扛实政治责任。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参与“统战小讲堂”学习品牌活动,将理论学习与民族宗教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年开展专题学习30余次,开展“清廉云南”法纪课堂暨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教育学习20余次,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民宗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用力。
(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纵深推进,共同体意识根基日益厚植
基地的作用。接待各类主题活动 70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11000余人次。三是在“弥勒头条”App 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专栏,发布宣传信息330余篇。四是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团结活动月为契机,共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75场 35000余人次,推动政策法规入脑入心。
1.打造示范创建标杆,推动全域共建。以“点带圈盟”为格局,培育可邑村,小河边村,红河卷烟厂,小寨清真寺,张冲故居,弥勒市税务局等示范典型。可邑村走“文旅融合+民族团结”之路,红河卷烟厂实现“一个企业改变一座城市”,为全市树立了民族团结进步鲜明标杆。11月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红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弥勒市迎国检实地验收。
2.推进体育促“三交”,构筑精神家园。以“体育城”建设为抓手,探索和践行“1234”工作法,走出了一条“体育搭台,文化铸魂,群众参与,融合发展”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路径,推动形成各民族群众共建,共参,共享的体育促“三交”工作格局。6月圆满承办了全省首届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现场推进会,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体育之力。
3.推进旅游促“三交”,促进文旅融合。一是投入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0万元,组织实施可邑小镇旅游促“三交”试点示范项目,打造可邑小镇片区旅游促“三交”示范点,引入商家入驻开发20余种民族手工艺品,带动61户农户发展旅游产业,提供170余个就业岗位。二是旅居联谊会共建共融促互嵌。以“地域社群+多民族融合”形成互嵌式情感网络,保障各族旅居群体切身利益,“旅居弥勒。各民族一家亲,一到弥勒就快乐”深入人心。1-10月,弥勒市接待游客总人数达1634.35万人次,同比增长15.83%;实现旅游总花费160.66亿元,同比增长27.85%。持续巩固了民族团结,精神相依、人心归聚的良好局面。
4.强化宣传教育,夯实共同体意识思想根基。一是持续
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47场3359人次。二是充分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5.实施示范引领工程,加快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一是推进“幸福花开”工程。积极争取财政衔接资金530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村(社区)项目6个;争取财政衔接资金90万元、实施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3个;争取财政衔接资金20万元、实施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1个。通过项目建设,打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二是实施“枝繁干壮”工程。坚持以繁荣发展民族文化、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落脚点,继续加强向省、州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积极争取省级民族专项资金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组织申报2026年度少数民族文化精品项目5个、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项目13个。
(三)宗教中国化实践扎实有效,宗教领域保持和谐
1.不断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一是印发宗教事务治理方面文件14个,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宗教事务管理治理责任。实施行政许可4件,注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1处,换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7份。二是持续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全年共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更换不合时宜政策法规宣传展板120余块,纠治升挂国旗不规范问题11处,指导宗教界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200余场次,日常检查110余场次。三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与市农商行签订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合作协议,全面完成38个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工作。四是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工作,结合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调研活动,协调公安、法院等部门对全市40名宗教教职人员、320余名“两个组织”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情况大调查、大起底。五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做好163个安全视频摄像头、166个消防告警装置的实地踏勘和安装工作,预计总投资20余万元,安装完成后将实现重点区域24小时实时监控。
2.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实施“润
土培根”工程不断深化宗教界人士思想政治引领,全年举办
弥勒市宗教活动场所“两个组织”党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六支队伍”代表人士暨统战干部培训班1期。举办宗教界人士专题学习培训活动3期,推选32名宗教界人士参加省州级专题学习培训,选派52名基层干部参加州级基层统战民宗力量学习培训,组织动员各宗教界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活动120余场次。二是开展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和过传统节日活动,共在宗教活动场所悬挂灯笼80余个,张贴春联150余条,字画180余幅;10月召开宗教界人士民情恳谈会,向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收集意见建议14条,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全面监督。
3.大力推动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
形象”教育活动。以“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
为主题,以“学、查、改”为主线,按照市级统筹、乡镇推
动、宗教界主导的原则,自2025年11月至2026年5月,重点围绕“九个是否存在”问题开展教育活动。全市于11月20日召开全市教育活动启动会,动员300余名信教群众进行《关于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倡议》签名活动,网络推送政策法规学习资料16份,切实解决影响我市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两张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329,890.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9,890.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9,408.92元,增长20.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9,408.92元,增长20.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无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5年有人员调入,基本经费支出相应增加。2.2024年7-12月份宗教人士生活补助财政收回未能按时支付,在今年年初下达后并入当年一次性支付,导致2025年收入合计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329,890.26元。其中:基本支出1,999,128.26元,占总支出的85.80%;项目支出330,762.00元,占总支出的14.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9,408.92元,增长20.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5,419.80元,增长18.03%;项目支出增加93,989.12元,增长39.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0.00元,无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5年有人员调入,基本经费支出相应增加。2.2024年7-12月份宗教人士生活补助财政收回未能按时支付,在今年年初下达后并入当年一次性支付,导致2025年支出合计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9,128.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2,941.94元,占基本支出的91.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186.32元,占基本支出的8.81%。人均人员经费202,549.10元/年,人均公用经费19,576.26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0,76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情况:
1.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77,882.00元,主要用于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决策部署,为红河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暨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工作贡献弥勒力量,市民族宗教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经费。
2.21399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民族宗教领域形势和风险研判,开展民族宗教 工作调研,保障全市民族团结稳定;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工作经费。
3.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88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电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9,890.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99,408.92元,增长20.69%,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5年有人员调入,基本经费支出相应增加。2.2024年7-12月份宗教人士生活补助财政收回未能按时支付,在今年年初下达后并入当年一次性支付,导致2025年收入合计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87,460.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1%,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3月补发2024年年终绩效支出;2025年7月调入一名公务员。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83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160.80元; 2080801死亡抚恤8527.98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作经费未能按时支付;2025年7月新调入一名公务员。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51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完成年初预算的89.0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9775.1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4767.05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76.9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7月新调入一名公务员费用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2,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1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0%,主要用于2210201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96,198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0元,决算为19,58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62.84元,增长31.2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5,942.3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34%,完成年初预算的1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13,64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66%,完成年初预算的35.9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56.16元,下降4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719.00元,增长176.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719.00元,增长176.9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58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62.84元,增长31.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5,942.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13,6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整个年度中严格执行不超预算支出计划,节约各项开支,提倡过紧日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56.16元,下降4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719.00元,增长176.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整个年度中严格执行不超预算支出计划,节约各项开支,提倡过紧日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2301行政运行13,646.00元,产生的接待12批次167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186.32元,比上年增加10,229.84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54,221.22元,其中,流动资产4,150.53元,固定资产42,409.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79.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796.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71.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28.8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42.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2025年决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及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表为空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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