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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5123-06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1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重要工业产品、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情况通报

  2020年我市重要工业产品、消费品质量抽查工作紧紧围绕把安全为先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结合市委关于振兴弥勒葡萄、弥勒葡萄酒产业的要求,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抽查,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按照《2020年弥勒市重要工业产品、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效能,本年度主要实行重点跟踪监督抽查产品,严格按年度计划实施。为避免重复抽查,抽查工作采取与省、州联动抽查和我市结合实际开展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列入2020年我局监督抽查计划内的产品省、州局已经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查,我局就不再重复抽查;从2019年开始我局将投诉举报列入了抽查的一个重点内容,今年没有涉及该方面的抽查;按照市委振兴弥勒葡萄、弥勒葡萄酒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我局将涉及的农产品弥勒葡萄及葡萄烈酒纳入监管。市级监督抽查由质量监督管理科统一组织实施,各所负责具体抽样及后处理工作。2020年共完成工业产品、消费品(含农产品)监督质量监督共抽查了6家企业9个批次、6家农户8个样品,合计12家17个批次产品。经检验均合格。抽查情况已通过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公示。

  二、工作要求

  针对2020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问题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并将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同时将本年度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辖区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销货制度,销售符合标准、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严防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发生。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