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村)、特色村建设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
东山镇人民政府、朋普镇人民政府、西一镇人民政府、西二镇人民政府、西三镇人民政府、五山乡人民政府:
为迎接2017年省、州民宗委检查考核,进一步提高我市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村)、特色村建设质量,增强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村)、特色村建设的争先创优意识,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步伐,帮助民族地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弥勒实际,现就示范镇(村)、特色村建设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我局将于2017年11下旬开展台账资料规范收集整理情况督查。
二、关于示范点固定标识设立
示范点固定标识统一要求和规范如下:
1.2017年实施的所有示范点,都要设立永久性固定标识,可就地取材,采用天然石料、石碑等,突出民族和区域特点,并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
2.标识正面字样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或“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民族特色村)”。字体、字号、横竖结构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要求“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字号略小于“示范县、乡镇、村、社区”名称字号。
3.标识背面为项目概况,简要介绍资金投入和整合情况、建设内容和取得成效。
4.落款单位和日期统一署在标识背面。所有示范点的落款单位统一为三家: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局)、**县(市、区)人民政府。日期为汉字款式(如: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5.各示范点一旦启动实施建设,即可设立固定标识(正面)。项目实施完成后,补上背面内容。
6.示范户由各乡镇统一制作标识牌。
7.固定标识参考样式见附件。
三、档案资料的主要内容
请东山镇、朋普镇、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五山乡认真对照《示范乡镇(特色乡镇)考评指标及计分办法》、《示范村(特色村)考评指标及计分办法》,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
1.成立领导小组发文。(以红头文件或盖有公章的打印件为据)
2.工作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工作年度计划、领导讲话等。
3.专题会议记录。
4.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的文字及图片资料。
5.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村)、特色村建设纳入精神文明、绩效考核、扶贫攻坚等中心工作考核。(在考核下属单位、站所的验收标准中体现)
6.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观”、“六史”等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计划、记录、方案、总结、图片资料等。
7.开展或参与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知识竞赛、座谈会、文艺演出、专题辅导等活动的图片、文字材料。(活动不少于3项)
8.帮扶辖区或联系村组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情况。
9.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有关示范镇(村)、民族特色村建设工作的调研、检查或讲话、批示,以及参加活动的工作记录、纪要等资料,特别是州市县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巡视监督检查的痕迹资料。
10.工作活动经费开支依据。
11.完成民族团结示范镇(村)、民族特色村项目建设的前、中、后对比,要求用照片,每组不少于3张,每张均附一个标题性简要说明;建前公示资料,建后完工公示图片资料。
12.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13.招投标文件、合同、补充合同、协议等资料。
14.项目开工、完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15.项目申报前征求少数民族群众意愿及公示证明资料(如公示照片、会议记录、群众签字确认等)、事后公示资料。
16.项目结算书、结算报告、审计报告。
17.项目专项资金到位记录及使用核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项目核算账页等资料。
18. 项目资金整合文件。
19. 群众投工投劳情况资料。
20. 群众自筹资金情况资料
21. 项目后期管养维护落实情况。
22. 按照《关于印发弥勒市民族团结示范村(特色村)产业发展互助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弥民宗发〔2016〕21号)要求,做好产业发展互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产业互助资金管理、发放资料。
23.工作年度总结、自查报告,总结、自查报告要突出业务数据和工作亮点,要有主要工作成效和工作方法(工作措施和举措)、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24.要收集、整理、提供开展示范镇(村)、民族特色村建设工作中本乡镇工作的亮点,形成典型材料。
25.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资料。
四、格式规范
(一)文档格式要求
1.文号:仿宋_ GB2312 三号。
2.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
3.正文:仿宋_ GB2312 三号。一级标:黑体,不加粗,二级标:楷体,不加粗。
4.页面设置:上:3.5厘米,下、左、右各3厘米,段落行距:28磅,落款写单位全称,日期统一采用小写(如:2017年10月16日)。纸型白色普通A4纸张,纸质版、电子版一同上报。
(二)编制归档文件目录要求
按照项目建设考评指标及计分办法,卷内目录表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卷内目录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档案分项目(示范镇、示范村、特色村)装订成册,一个项目一册装订。档案页码如不能用电脑统一编码时,用中性笔统一在文件资料的右下角,以便档案的整体美观。
(三)档案装盒要求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档案盒统一采用深蓝色大号塑料盒,规格尺寸为长32.5cm×宽23.5 cm×厚5.5cm;盒侧标签和正标签用淡蓝色纸。
联系人:龙丽平,联系电话:6122418,电子邮箱:ml.mzswj@163.com。
附:1.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民宗发〔2016〕11号)
2.《示范乡镇(特色乡镇)考评指标及计分办法》
3.《示范村(特色村)考评指标及计分办法》
4.项目创建类型明细表
5.永久性固定标识牌、示范户标识牌参考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