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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号
    弥民宗发〔2018〕3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拨付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新哨镇人民政府、巡检司镇人民政府、西三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云发﹝2013﹞9号)精神,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民宗委《关于下达20l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18〕1号),现将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精准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弥政发〔2016〕277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弥勒市民族团结示范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项目——西三镇戈西村委会小龙潭少数民族特色村、巡检司镇高甸村委会陶瓦少数民族特色村、新哨镇郎才村委会大红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3个项目资金共计300万元,一次性由市财政局扶贫专户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扶贫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乡镇级报账制管理。

  二、收到文件后,请尽快安排财务人员到市财政局农业科划拨项目建设资金, 并严格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精准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弥政发〔2016〕277号)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三、“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已被州委、州政府明确为民宗系统行业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同时是示范州创建当中民族团结进步进乡村的重要内容和载体,请认真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按时按质实施好项目,并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项目招投标资料、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人:龙丽平,联系电话:0873-6129170,邮箱:ml.mzs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