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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mz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民宗局
  • 文号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发〔2025〕2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着力强化领导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行政工作全局。二是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全局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规划。加强对法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为下阶段工作做好提前谋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二)开展法治教育,落实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引导全体人员树立法治思维。一是局领导带头学法。坚持定期学习,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法制讲座,做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全体人员积极学法。制定好人员学法计划,明确学法重点,采取集中学与自主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等多种形式推动机关人员普法学习。鼓励干部职工通过报刊、书籍、学习强国、道中华等载体加强学习,及时把握当前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要求。三是营造学法浓厚氛围。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政策法规,形成人人知法、个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队伍建设,落实法治工作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基层民宗干部队伍学习培训。7月18日联合市委统战部举办弥勒市2024年“六支队伍”代表人士暨统战干部培训班,云南大学教授贺琳凯专题讲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280余名基层统战民宗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参训;10月13日至16日组织全市20名基层民宗干部参加红河州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员”培训班;10月21日至25日组织43名统战民宗干部及网格员到腾冲市委党校学习培训。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的法治化水平和普法能力。三是继续落实《弥勒市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共组织16名宗教界代表人士参加上级举办的政策法规学习培训。

(四)做好宣传教育,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印发《弥勒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宣讲实施方案》,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年共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62场次,受众3526人,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处理“四个关系”。二是通过集中宣讲宣传、开设专题专栏、应急广播宣传、展板标语宣传等多形式多渠道构建社会宣传教育体系,全年各级各部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集中学习17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22000余份。以“五进五创”活动为载体,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共制作政策法规宣传展板145块,把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做到全覆盖,有效提高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守法意识。四是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反非法、反违禁”工作联络站12个,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团结友爱、服务社会。

(五)严格决策程序,全面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点项目和经费安排、人事安排和年度考核等工作,在事前都进行充分酝酿和商议,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未搞“家长制”和“一言堂”,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实现了思想合心、行动合拍、工作合力。

2.大力推进决策民主化。制定出台了《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等,详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程序。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严格按照流程,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提升集体议事决策水平,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邀请市纪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领导参加,确保每一个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3.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提高决策管理水平,我局施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对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建设、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其他需要公开的重大决策事项依法公开。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弥勒市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聘用法律顾问工作制,聘请市侨联主席缪志丽为局法律顾问、州生态环境资源局弥勒分局副局长蔡玉为公职律师,主要对我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监督、实施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案件处理等提供法律服务,以确保我局的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六)坚持公正文明,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配备照相机、执法记录仪1台,执法人员6名。2024年度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日常检查120余场次,依法取缔非法宗教活动点3处。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升。部分群众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还不够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针对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立抓政策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持续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一)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治建设纳入民族宗教工作总体部署,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职责五到位。做到有关研究法治建设的会议亲自主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从而全面抓好法治建设工作。

(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局长认真执行中央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坚决杜绝机关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和“四风”问题,树立了民族宗教部门务实、清廉、高效的机关新形象。全局干部职工未发生乱决策、乱审批、乱执法、乱作为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安排制订2024年民族宗教局领导班子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学习内容,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坚持把机关干部学法纳入学习管理要求,坚持每周一上午学习日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局机关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进一步提升,有效拓展法律知识面。

(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加大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报告”工作制度。二是制定落实《弥勒市民族宗教领域风险研判机制》。截至目前,弥勒市域内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结合新媒体特点,制作更多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作品。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宣传,提高法治宣传的实效性。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高标准开展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的刚性约束转化为工作的行动自觉,使各项制度的要求能够落实,推动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性局面。

弥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