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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nyj/2024-0000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47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封面代码

二、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六、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进全市能源对外交流合作。
(2)组织拟订全市能源产业政策,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行业、能源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新能源发展工作。
(3)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4)负责全市能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
(6)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市能源系统深入开展“两个革命”,全面践行“三法三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紧紧围绕各级“十四五”能源产业发展思路、目标定位和工作重点规划,立足全市能源资源优势,全力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能源保供、能源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全市能源产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安全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形成煤、油、电、气、新能源板块齐全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坚实的能源支撑及安全保障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情况:弥勒市能源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新能源油气科、电力运行科、煤炭行业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弥勒市能源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弥勒市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实有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暂时使用弥勒福地煤炭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务用车),超编0辆,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核定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决算总收入33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无法对比分析,主要原因是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没有上年收入决算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3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9万元,占总支出的45.96%;项目支出182.00万元,占总支出的54.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无法对比分析,主要原因是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没有上年支出决算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能源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01%。

与上年无法对比分析,主要原因是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没有上年支出决算数。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能源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依据(弥财建指〔2023〕14号)文件,能源保供财政引导资金152万元,补助云南国能煤电有限公司山心村煤矿电煤合同履约资金,弥勒市能源局已于2023年6月6日支付完毕。

依据弥财建指〔2023〕34号文件,下达拖白煤矿职工安置补贴资金30万元,于2023年12月12日支付完毕。

与上年无法对比分析,主要原因是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没有上年支出决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上年无法对比分析,主要原因是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没有上年支出决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办公费1.79万元,印刷费0.74万元,差旅费1.19万元,购买电脑1.2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12.18万元,双渠道退休人员工资3.1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8.46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补助0.24万元,生育保险0.2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88.60万元,占节能环保支出32.85%。其中:基本工资29.53万元,津贴补贴28.94万元,奖金13.04万元,绩效工资16.96万元,工伤保险0.13万元。

项目支出152万元,占节能环保支出56.37%。补助云南国能煤电有限公司山心村煤矿电煤合同履约资金,弥勒市能源局已于2023年6月6日支付完毕。

商品和服务支出29.07万元,占节能环保支出10.78%。其中:办公费6.27万元,印刷费0.8万元,差旅费2.13万元,购买复印机3.1万元,水费0.73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费2.17万元,福利费5.89万元,其他交通费7.13万元。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依据弥财建指〔2023〕34号文件,下达拖白煤矿职工安置补贴资金30万元,于2023年12月12日支付完毕。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无法对比分析,主要原因是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没有上年支出决算数。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弥勒市能源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无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万元,增长100%。

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度无年初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暂时使用弥勒福地煤炭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务用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防汛备汛工作第二检查组到弥勒开展防汛备汛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能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7万元,比上年增加34.0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为: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弥勒市能源局无上年决算数,占总支出10.12%。其中:办公费8.06万元,印刷费1.54万元,差旅费3.32万元,购买复印机4.38万元,水费0.73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费2.17万元,福利费5.89万元,其他交通费7.1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能源局资产总额30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8.8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3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4.76万元,计提折旧5.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8.8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9.3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4.76万元,计提折旧5.42万元)。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弥勒市能源局是依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弥勒市委工作机关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弥编发〔2023〕2号)新成立的行政单位,无年初预算数,所以无预决算对比分析,无上年决算数,所以无上年对比分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474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弥勒市能源局20241014030818135.xlsx